上门问诊解债权难题 精准支招护企业发展
2026-08-18 18:06:2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辉 | 作者:李靖 | 点击量:5051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李靖)为深入贯彻全省“企业服务年”专项行动部署,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近日,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慈利县人民法院,走进慈利县隆福源米业有限公司,开展“一对一”上门司法问诊服务。法院干警聚焦企业账款回收梗阻,面对面剖析法律风险,精准提供维权指引,以司法“良方”助力企业纾困增效。

走访中,干警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,系统梳理企业在买卖合同回款中遭遇的典型难题——合作方经营恶化、资不抵债;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;债务人涉及多起执行案件、资产被多轮查封。针对三类高频困局,干警结合审判、执行及破产实务,逐一回应、分情形开出针对性“药方”:

情形一:交易对象缺乏清偿能力,应同步保全深挖财产,依法追究股东责任。法官提示,若合作企业资金链断裂、明显无偿付能力,企业应避免消极等待,可在诉前或起诉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,及时提供账户、设备、应收款等财产线索,防止资产转移。执行阶段经查控确无财产的,可调取工商档案,依法追加未足额出资、抽逃出资或一人公司财产混同的股东,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
情形二:交易对象进入破产清算,应按期申报债权,全程参与监督财产处置。法官释明,企业核心在于及时、完整申报债权,并按时参加债权人会议,对财产核查、资产处置及分配方案行使知情权和表决权。如发现债务人存在无偿转让、低价处置等逃废债行为,可督促管理人行使撤销权,追回财产、提高分配比例。

情形三:债务人涉多起执行案件,应深挖财产线索、追责瑕疵出资股东。法官建议,一方面应主动梳理债务人名下房屋、车辆、股权、应收账款及理财保险等财产线索,第一时间提交执行法院;另一方面可对未按期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股东,主张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,拓宽债权实现渠道。

企业负责人表示,法院主动上门提供点对点法律服务,直击账款回收痛点,厘清了复杂债务场景下的维权思路,有效帮助企业避开法律误区、提升风险应对能力。

下一步,慈利法院将持续以“企业服务年”为契机,常态化开展下沉企业司法服务,聚焦市场交易、债权回收、破产处置、财产执行等高频法律需求,精准提供司法帮扶,从源头预防经营风险,切实降低企业维权成本,以高质量司法护航实体经济行稳致远。

责编:王辉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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